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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孝经》 纪孝行章第十

    子曰:「孝子之事亲也,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则致其 哀,祭则致其严。五者备矣,然后能事亲。事亲者,居上不骄,为下不乱,在丑 不争。居上骄则亡,为下而乱则刑,在丑而争则兵。三者不除,虽日用三牲之养, 犹为不孝也。」  

↓ 本篇译文 ↓
孔子说:“孝子侍奉父母亲,日常居家时,处处都应对父母恭敬;奉养父母时,应让父母欢心;父母生病时,应忧虑父母的病情;父母去世时,应尽到哀伤;祭祀父母时,应庄严敬肃。以上五点都能完备,才真正做到侍奉双亲。侍奉双亲的孝子,处在上位要谦虚而不骄傲,处在下位要恭敬谨慎而不作乱,与大众相处要和顺而不竞争。身居上位如果骄傲,就会灭亡;身居下位如果作乱,就会受到惩罚;跟大众相处如果斗争,就会互相杀害。为人子女,如果以上三者不能去除,即使每天用牛、羊、猪肉来供养父母,还是不孝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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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学经典 - 十三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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